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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,招遠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聚焦造謠傳謠等網絡謠言亂象,持續(xù)加大打擊整治力度,,堅決維護清朗有序的網絡環(huán)境。
基本案情
2024年7月16日15時許,,張某酒后到招遠市泉山路與羅峰路路口西南角立健醫(yī)藥城“破零錢”,,藥店工作人員周某稱沒有零錢,后張某拍攝了視頻在抖音平臺進行發(fā)布,,并對藥店工作人員周某進行謾罵,,造成惡劣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之規(guī)定,,招遠市公安局決定給予張某行政處罰,。
相關法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,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:
(一)結伙斗毆的,;
(二)追逐、攔截他人的,;
(三)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,、占用公私財物的;
(四)其他尋釁滋事行為,。
網警提醒
網絡暴力會給人帶來無端的困擾和傷害,廣大網民一定要規(guī)范自己的言行,,堅決抵制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,,切莫因為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行為觸碰法律紅線,公安機關對任何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的行為都將依法嚴懲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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